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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定9月25日正式行憲並宣布配套

2018-08-27
本國定於2018年9月25日行憲。行憲前,臨時國家議會會期無限期延長,以利修正憲法,行憲後則依據相關憲法法條來修正。
大法院解釋:憲法所稱之複決,在訂定《公民投票法》前,著由臨時國家議會行使之。
我國席次既由臺灣微型國家共榮公約組織保留,當遵守組織之規定。
預先公告將修憲內容如下:國土之範圍,維持複決。國土區劃修改權,歸國家議會;不跨省的,由該省諮議會報請民政部核准即可。